民间借贷,我父亲借给别人5万元,有利息,有欠条,有还款日,但到期时借款人跑了,到现在已跑了4年。

更新时间:2019-07-03 06:50: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民间借贷,我父亲借给别人5万元,有利息,有欠条,有还款日,但到期时借款人跑了,到现在已跑了4年。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25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你好,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主要看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019-07-03 06:26:2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49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也就是“利滚利”,不予保护。因此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超过部分法院将不会支持。
2019-07-03 06:32:4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13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民间借贷中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综上,借条与欠条一字之差却本质不同。当事人只有严格区分上述差异,才能在民间借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019-07-03 06:50:47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35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债务纠纷中,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
  起诉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19-07-03 06:41: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帮别人借款,借款人跑了,我应该怎么处理短期借款(ShortTermLoan或ShortTermLoans)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
借款
人浏览
民间借贷中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利息怎么算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利息怎么算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
合同法
次播放
借款担保案例:他欠债凭什么我还钱?
借款担保案例:他欠债凭什么我还钱?
借款担保案例:他欠债凭什么我还钱?好朋友李新急用钱,打算外借5万元债。怕李新还不起钱,债主提出找个人担保才肯借!于是,李新找到了小王。小王可为了难:不当这个担保
借款
人浏览
借13万,还141万,是普通民间借贷还是放高利贷?
借13万,还141万,是普通民间借贷还是放高利贷?
借13万,还141万,是普通民间借贷还是放高利贷?4月8日下午,柳江县人民法院第5号法庭开庭合并审理了韦秀夫妇及其弟弟韦前诉被告韦青、韦庆夫妇民间借贷纠纷案。原
债权债务案例
人浏览
如果在借条上你是证明人的,则不需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借款的,你也没有帮借款人还款的法律义务。证明人与担保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证明人仅是双方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合同何时成立
民间借贷合同何时成立
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是实践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需要注意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根据《合
合同法
次播放
借款人跑了共同债务人不认借据,只能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及共同债务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其均应承担担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哥哥欠钱后,弟弟是否要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弟弟没有为哥哥的债务进行保证的,弟弟无偿还责任,应当由哥哥自己由财产进行偿还;弟弟为哥哥的债务进行保证的,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信用卡最低还款问题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全额还款、分期还款和最低还款。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个人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全额还款无额外费用,分期还款需支付手续费,最低还款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贷款合同签订了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银行卡被冻结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那就,如果存在违法部分,可以起诉要求退回不合理部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找到被执行人拘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