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离婚协议中,可否约定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各自名下的房屋,本人去世后房产归婚生子所有?这可否视同为共同遗嘱?

更新时间:2019-07-30 14:00: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在离婚协议中,可否约定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各自名下的房屋,本人去世后房产归婚生子所有?这可否视同为共同遗嘱?离婚后不经一方同意,另一方能否自行处置自己名下的那套房子?谢谢!请问在离婚协议中,可否约定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各自名下的房屋,本人去世后房产归婚生子所有?这可否视同为共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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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4,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各方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2019-07-30 13: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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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9-07-30 13: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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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2019-07-30 13: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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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双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达成离婚协议的,是否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该条的理解为该类离婚案件,可以一调解的形式结案,也可以发给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情形下制作判决书。而根据全国法院系统业大婚姻法教程的内容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不应当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诉讼离婚相关知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2019-07-30 14: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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