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后的老婆要求耕种自己的一份,请问是前任老公还是小组长侵犯了别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更新时间:2019-07-16 06:32:3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村村民夫妇离婚后承包地第一任老公和妻的一份转让给村民小组长耕种,现在离婚后的老婆要求耕种自己的一份,小组长不原把地拿出来说是和前任老公协商好的。请问是前任老公还是小组长侵犯了别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在离婚后的老婆要求耕种自己的一份,请问是前任老公还是小组长侵犯了别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61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企业承包是指以企业为单位和国家签订承包合同。这种形式较多,也是承包的主要形式。以企业为单位来承包,责、权、利明确,便于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企业通过承包方式拥有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通过市场化运作,使企业获得最佳赢利水平。
所得利润依据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比例,一部分上缴国家财政,另一部分企业自留用于将来的发展。因此,企业承包这种形式既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税收,又有利于搞活国有企业。
2019-07-16 06:06:4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42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如果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则由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相当于原“生产队”的层次,是村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如果是由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使用的,则分别由村内该土地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019-07-16 06:13:4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95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分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44条,《物权法》第128条、134条)。两种情形,流转的主体和流转的客体范围有所不同,前者流转的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流转的客体范围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而后者流转的主体并不局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流转的客体范围主要是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
前者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而后者则包括转让、出租、入股和抵押。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2019-07-16 06:32: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
征地补偿
次播放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
继承
人浏览
村民委员会不能随便收回。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一般是要先进行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向当地乡级所在的党委、农工办、政办等主管部门举
争议解决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委会不得侵犯出嫁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村委会不得侵犯出嫁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前年,我同城市户籍的丈夫王某结婚。结婚前,我在村里分有承包地,结婚后没多久,村委会就将我承包的土地强行收回,理由是村里有规定,凡是村里的出嫁女,在出嫁后仅可保留
侵犯妇女权益
人浏览
企业承包是指以企业为单位和国家签订承包合同。这种形式较多,也是承包的主要形式。以企业为单位来承包,责、权、利明确,便于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企业通过承包方式拥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怎么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韩文海与韩哈力麦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青海
经营合同知识
人浏览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有其特殊性。只有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耕作或者各自的需要,才可以进行。《农村土地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有其特殊性。只有承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发包方的哪些行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包方的哪些行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厂房,就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若没有经过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