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担保人为省建四公司!现在租赁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讨要租金!要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13 09:49: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x的!现在工程早已完工!工程款超拿二十几万!可租赁公司的租金还欠几十万!租赁合同担保人为省建四公司!现在租赁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讨要租金!请问陈律师?要怎么处理?租赁合同担保人为省建四公司!现在租赁公司已经起诉到法院讨要租金!要怎么处理?
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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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这种情况,原告在起诉时可以提出要求赔偿,同时可要求停止侵权,根据案情,还可以提出其他诉讼请求。
2、例如对于在网上发帖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害人知悉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贴人停止侵权,删除帖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当然,作为诉讼策略,在起诉前,原告应该以适当方式保全证据,将侵权帖子内容保存下来,以备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否则帖子一旦删除,没有了证据,在被告不认可情况下,案件不好推进与胜诉)
2019-06-13 09: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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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2019-06-13 09: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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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019-06-13 0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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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019-06-13 09: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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