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不动产证,可以不通过妻子,找子女或者他人代签保证人,抵押贷款吗。

更新时间:2019-07-15 09:24:3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不动产证,可以不通过妻子,找子女或者他人代签保证人,抵押贷款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55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抵押物被征用、灭失或被毁损了该怎么办?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
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
2019-07-15 09:06:4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98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2019-07-15 09:14:5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65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不动产抵押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交易第三人和后位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了便于第三人与抵押人进行交易时作出合理预期,避免遭受损害;也为了方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抵押担保,设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  担保法对不动产抵押登记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立法过程中,有人提出,担保法要求抵押办理登记是正确的,但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混淆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效力。  抵押合同的订立是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属于债权关系范畴,其成立、生效应当依据合同法确定。抵押权的效力,除要求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这一要件外。还必须符合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将抵押合同的效力和抵押权的效力混为一谈,不利于保护抵押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某甲与某乙订立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是拖着不与某乙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了某丙,与某丙办理了抵押登记。  根据本条规定,当某甲不履行债务时,由于某丙办理了登记享有抵押权,可以优先受偿,而某乙没有办理登记,不享有抵押权。如果以为不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那么,某乙不仅不能享有抵押权,连追究某甲合同违约责任的权利都丧失了。这不仅对某乙不公平,也会助长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物权法有必要区分抵押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效力。经研究,物权法接受了上述意见,将担保法规定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为“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财产抵押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除要求设立抵押权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对某些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本条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为: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动产抵押登记,可以使得抵押财产的物上负担一目了然,使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有利于预防纠纷,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2019-07-15 09:24:3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最简单的车辆抵押合同
最简单的车辆抵押合同
最简单的车辆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动产抵押登记须知: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存在不履行债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借款,可以撤销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借款,可以撤销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借款,可以撤销-法律快车【分析案例】2009年10月,安某的丈夫背着她,用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浦东新区佳林路399弄的住房在一家东方典当行抵押
离婚房产
人浏览
房产抵押定义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抵押给民间借贷后能卖吗
房子抵押给民间借贷后能卖吗
房子抵押给民间借贷后能卖,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小额贷款逾期的后果: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抵押和查封谁优先权
抵押和查封谁优先权
抵押权优先还是司法查封优先,要看哪个权利先行设立。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
抵押担保
人浏览
债务追讨的法律技巧有哪些?1、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可以抵押吗
合同可以抵押吗
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是不能进行抵押。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实际中,也不会有人会接受合同作为抵押
合同纠纷
次播放
你好,你这个情况最好能够见个面聊下细节问题分析一下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如果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即使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但由于数额较大,并且受让人有理由认为是他们夫
股权转让
次播放
1、抵押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2、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被查封冻结)情况。3、签订合同后,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贷款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1、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权。2、证书内容不同。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
在为别人担保期间是可以买房的。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抵押物被征用、灭失或被毁损了该怎么办?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
抵押贷款
人浏览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