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一分工钱不给我们,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5-29 18:54: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跟男友是六月份瞒着公司入住宿舍,每月拿三百补贴,但有每月平坦水电费一百多,我三月份才入职公司,总共拿了公司410房补可公司却写我们三月份入住公司宿舍,以欺诈房补为由,把我们十月份工资连同我跟男友总共加起来八十多小时加班费,一个星期休假全部扣了,单方面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一分工钱不给我们,,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单方面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一分工钱不给我们,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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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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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2019-05-29 1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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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对于不定时加班,应该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  
1、不定时工资制需要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才能在公司内部施行。可要求公司拿出劳动部门的批件,如有批件,也注意看批了哪些岗位,因为不是所有岗位都属于不定时工作制范围的。  
2、实行不定时工资制,是指在正常工作日里,超过8小时后因工作未做完继续留下来但不算加班。如果是周
六、周日工作,即使在8小时以内也要算加班。  根据以上分析,公司不定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行为应属违法,如其坚持错误的做法,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9-05-29 1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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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9-05-29 18: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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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
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019-05-29 18: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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