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一直耕种着并按照当时国的政策交纳人头税(直到1999年签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村委会也没有通知我,但是现在要征用这1.04的土地村委会却说我没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不给钱,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9-06-12 06:22: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与1985年由蔚县下宫村乡南绫锣村全家迁入蔚县代王城四村,并落户代四村。由于迁户原因南绫锣村原有耕地被村委会依法收回,落户代四村后,村委会将原代四村村民史永农业转非农业退回的1.04亩耕地与代四村村民杨佃功枇杷嘴的1亩耕地,共2.04亩分给我。从此我一直耕种着并按照当时国的政策交纳人头税(直到1999年签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村委会也没有通知我,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自己做主按照1983年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的旧合同从新抄写了一份,因为当时我不懂法更不懂二轮承包是什么概念,只知道土地是村委动分给我的,把地种好按规定交税而且没有任何的土地纠纷也就不多想什么了。再之后2002年的国家政策税改费村委会档案中确明明白白的有我2.04亩土地的登记。但是现在要征用这1.04的土地村委会却说我没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不给钱,现在这块地已经开工建设,请问我该怎么维权从此我一直耕种着并按照当时国的政策交纳人头税(直到1999年签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村委会也没有通知我,但是现在要征用这1.04的土地村委会却说我没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不给钱,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59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019-06-12 06:02:37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53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  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格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  
(2)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有些土地确权不明确,没有核准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在开发和种植时引发争议。特别是原来有些离村较远的荒地,逐渐被离土地比较近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  
(3)土地大面积开发引发纠纷。主要有两种类型:①土地开发形成事实,而所有权没有界定。因为开发的是大面积的荒地,开发前没有人耕种,因此开发前没有核实所有权,而开发方没有所有权,开发后和所有权方发生矛盾。②乡镇集体大片开发和农户小片开发形成矛盾。农户对以前没有耕种的荒地小面积开发种植,后来乡镇集体进行大面积集体开发,发生冲突引发纠纷。该种类型主要存在于土地较多的地区。  
(4)土地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渔利,有的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包,有的转包合同违法等等,导致土地关系混乱引发纠纷。  
(5)国有土地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发生在存在国有农场的地区,因为土地利用、管理不善,与相邻关系处理不当导致纠纷。  
3、村干部权利滥用引发的纠纷。  主要类型有: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农户部分成员“农转非”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又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等。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如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等。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对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额预留机动地等。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8)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  
4、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才有权利处置其所有的土地,而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考虑,行政干预和越俎代庖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违法承包引发纠纷。这种情况往往在一时发包成功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矛盾,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引发纠纷,且这种情况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村集体不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擅自发包;  
(2)基层政府不经村集体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强行发包属于村集体的土地。  
5、经济利益驱动。  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  
(2)强行终止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近几年土地收益明显增加产生较大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哄抢承包出去的土地种植,使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尤以本村以外人员为承包主体的居多。
2019-06-12 06:07:0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26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019-06-12 06:22:4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29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019-06-12 06:19:1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土地征用法律法规?
征地补偿条例
人浏览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
继承
人浏览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村里给地。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一般是要先进行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向当地乡级所在的党委、农工办、政办等主管部门举
争议解决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1、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属于强制性的规范有:①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收土地,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土地承包农户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各地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征地补偿
次播放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为什么要确权
土地为什么要确权
第一、土地确权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第二、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第三、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类型和表现形式。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转包合同
土地转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承租方
土地承包合同
人浏览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二轮土地承包权
第二轮土地承包权
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直至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包产到户,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经历了由集体劳动到小段包干和定额计酬直至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包产到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
土地补偿
人浏览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如何确权
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如何确权
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土地承包权纠纷 无法协商 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