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按地分配之后,出嫁姑娘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丈夫户口所在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丈夫为城镇居民)

更新时间:2019-06-18 15:51:2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补偿款按地分配之后,出嫁姑娘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丈夫户口所在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丈夫为城镇居民),能否享受与其它村民同等的权益(应当分)。土地补偿款按地分配之后,出嫁姑娘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丈夫户口所在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丈夫为城镇居民)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94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生了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纠纷: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范围和原则  
(一)可以分配的征地补偿款的范围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费用,还有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的,不存在在集体成员间分配问题,若村组集体违法扣留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补偿费的,受害村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若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组织安置的,此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它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其同意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部分土地被征收后,一般是集体组织对失地村民统一重新调整承包地进行安置,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管理使用。“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价值的补偿,但土地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是法定的,绝对不是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值,这是我国征地补偿款纠纷的主要根源,当然还是立法上的缺陷。“土地补偿费”既然是对被征收土地的“价值”的补偿,自然归土地的所有者所有,归被征土地的村组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因此,此款才可以在集体成员间进行分配,实践中的征地补偿款纠纷主要是指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中产生的纠纷。值得关注的是:《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中还有一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虽然这一规定在实践尚未开始兑现,但从立法上对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9-06-18 15:37:1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53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19-06-18 15:39:44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03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补偿款分配依据: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2019-06-18 15:46:3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71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2019-06-18 15:51:2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
继承
次播放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1.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出嫁女对娘家宅基地是否享有继承权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获得被继承房屋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1、户口迁出,也能拿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2、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地征地,户口已经迁出也还有补偿款;3、一些地区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由于城乡一体化,许多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
征地补偿费
人浏览
征拆迁补偿可以通过货币的方式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继承吗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继承吗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
继承
人浏览
征地补偿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现在也包括对城镇住房的征用征收。户口迁出村集体,在外地已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办理变更手续,而宅基地的房子,儿子有继承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
继承
人浏览
1、你好,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
离婚
人浏览
土地补偿款应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平等分配
土地补偿款应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平等分配
胡某自入赘某乡王庄村后,一直以耕种责任田谋生。2006年9月,胡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村委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
拆迁补偿
人浏览
“嫁城女”享有本村土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权,村组不得违法拒绝
“嫁城女”享有本村土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权,村组不得违法拒绝
嫁城女享有本村土地拆迁补偿款分配权,村组不得违法拒绝近日北郊李女士就其村委会拒绝向其发放土地拆迁补偿款事宜,向本律师进行了咨询。李女士系北郊A村村民,前两年和西
拆迁补偿
人浏览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改嫁女未迁户口,能否分配土地补偿费
改嫁女未迁户口,能否分配土地补偿费
核心内容:改嫁女未迁户口,能否分配土地补偿费?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结合一个相关案例,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土地补偿
人浏览
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不但是户口本的现有人口,还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