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一个定金(当时的定金是4万块,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对方开发商吗?
起诉的话胜算大不?
??情况是这样的,2014.12.20号左右,我在江苏昆山某小区,付了一个定金(当时的定金是4万块,因为是个小房子)定了一套酒店式公寓的房子,由于付款当时销售部停电,网签合同没有拉出来,没有签订网签合同;加之碰到年关,当时案场让2015.2.28日(这一条是属于补充协议,当时是由对方销售手写上去,写在了带编码的文件上面,实则没有严格的去执行,现该销售已经离职)过去签合同(我现在手上除了付款的凭证--分成两张,分别是两万的,当时又签订一个带编码的文件--协议之类的,现在在我的住所;期间对方--销售案场,也没有严格的按照协议上的来,一路拖到了4月份,6月份我请过一次假,打算过去办理贷款以及签约,但是对方说当时华夏银行不能办理,也没有去成,12306里面还有当天的车票退订信息,和对方的联系记录都可以从手机拉出来,别的材料我手上就没有了);后面由于时间问题,一直拖,我7月份,当时说拖得时间太长,我不要了(当时打的是对方案场的电话,料想应该不会有录音),后面对方电话承诺说可以去退钱,只是退多少的问题,对方没有做出书面承诺,说退钱,只是通过电话,并且电话过程中态度一般,就这样,再一次的等待开始了,等到了12月份,我去了一个电话,对方说那时候在交房,没时间处理,叫我继续等待(6-9月期间我也说过,我配合中介公司--房子是中介公司带过去买的,打算将房子转手,因为没有签订合同,直接转手,应该可以做到一手跟名,但是对方拒绝,说不行,不让我这样操作);
直到今天2016.3.2日,给对方去电话,对方说房子卖给了另外的客户,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也签掉了,说钱不退了,后再我一再坚持下,对方说再去问下老板,说以往没有任何退钱的先例;
若对方一口咬定,是我这边违约,一直不去签合同的话,我该如何处理,该准备哪些东西,才能对我有利一些,我该如何去做?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对方开发商吗?
起诉的话胜算大不?付了一个定金(当时的定金是4万块,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对方开发商吗?
起诉的话胜算大不?
(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借款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保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而一定要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防控工作。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全面准确地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未雨绸缪,避免风险的发生。
1、审查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法人或者代理人资格,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否则该合同往往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从实际工作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时如果你稍有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中。
2、审查合作方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本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不能轻信合作方谈判代表的一面之词。
(二)做好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工作。
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字斟句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聘请专业律师审查,以防患于未然。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按照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签订及如何签订补充契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