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租用合同是15年,但是在2012年该生产队因整体拆迁已经不存在了,还是否能继续使用?

更新时间:2019-06-14 09:14: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09年我向生产队租用一亩耕地,签的租用合同是15年,但是在2012年该生产队因整体拆迁已经不存在了,拆迁后找不到生产队负责人,交不了租金,现在这块地我还是否能继续使用?签的租用合同是15年,但是在2012年该生产队因整体拆迁已经不存在了,还是否能继续使用?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22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19-06-14 08:46:53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0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例如,租赁汽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的使用寿命是10年,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约定一个租赁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较长的是不动产租赁即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中,用于承租人居住需要和用于商业性租赁是不一样的。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
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情况下,承租人就希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
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寻找一个公平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
2019-06-14 08:53:1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97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2019-06-14 09:14:5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94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拆迁合同签订流程中要注意什么?
说起拆迁签约之前的陷阱,被拆迁者主要应该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是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
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
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第二种就是回迁安置房的选择。
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
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签约中注意谈判地位和合同细节
签约中被拆迁者应该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谈判地位和合同的细节等等问题。
首先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拆迁方相比,被拆迁者往往处在相对弱势的谈判地位上,比如遇到强拆时房主们绝对不能暴力反抗等等。
拆迁签约的合同等等往往也都是由拆迁方制定的,许多的条款可能还不会给被拆迁者看。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合同上的条款可能对被拆迁者不利,也有可能是合同上的拆迁补偿款更高,拆迁员想从中谋利。
为了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提出诉讼往往是必须的。相比之下拆迁方更害怕败诉,他们只要有一个败诉就意味着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其拆迁的成本就会急剧提高,这也是拆迁方更愿意调解的原因。
其次的合同细节的注意。被拆迁者在合同签约时往往缺乏经验,很容易受到对方的影响。被拆迁者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各个细节,因为往往是这些细节决定着利益是否能真正实现。
尤其是在合同上从拆迁补偿款的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大写的地方绝对不能空着,防止对方篡改补偿款数字。
2019-06-14 09:04:3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承租人必须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租赁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吗?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才有权进行开发建设。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手续,这样建房才是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装修签了合同未开工还能退吗
装修签了合同未开工还能退吗
装修签了合同未开工是不能退的。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合同便立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不管开工与否,还是在工程进展中反
合同法
次播放
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承租人必须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12年租赁合同成搬迁“死结”?
12年租赁合同成搬迁“死结”?
◆《每日损失近两万汉口站地铁站待工已月余》后续追踪:家华家具公司吐苦水广场办不知商场经营权归属6日,本报对地铁汉口站停工一事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到底
合同动态
人浏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内容如下:1、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对租赁合同做出的协议声明;租赁场地及用
合同法
次播放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合同50年,未到期拆迁可以要求赔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我的门面属于政府拆迁范围,现在已经签了拆迁合同,要45天空出门面,但是因为合同是2015年11月签的,签的2年,要今年11月到期,当时并不知道会拆迁,合同里未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没签土地合同怎么证明你对此土地有使用权、承包权,可来电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被错误列入黑名单,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执行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会及时更正失信信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及时和执行法官沟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针对房屋拆迁纠纷,您可以选择多种解决方式。如果补偿协议无法达成,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以选择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经过评估后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提前预约提前预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