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农村性质属于非农,拆迁安置房有没有权利享受?

更新时间:2019-07-09 08:23: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户口在农村性质属于非农,拆迁安置房有没有权利享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74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019-07-09 07:56:19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76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下安置标准: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2019-07-09 07:59:1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18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的确定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 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 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 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三、对于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 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以上即为我对拆迁纠纷问题的解答。
2019-07-09 08:23:2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37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城镇(农村户口或者未经过户籍登记的未成年人除外)。农村户口受害人提供下列证据,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交通事故农村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
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害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文件等;
3、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城镇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提供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以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受害人在城镇依法取得孳息,例如房租、银行存款利息、基金分红利息等,需提供该孳息能维持本人基本生活的证明文件;
5、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有数额稳定的存款交易记录;
6、其他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镇的证据。
2019-07-09 08:20:2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处理分为两种情况:1、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农业户口能否享受征地赔偿
非农业户口能否享受征地赔偿
征地补偿得进行是会对于相应的征收户发放一定的赔偿的,这个征地赔偿在法律上也是有着相应的户口赔偿的,一般来说非农业户口是不能进行赔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
拆迁安置
人浏览
非农业户口是城镇户口,没有区别。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农村私宅拆迁分两种情况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享有哪些权利
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享有哪些权利
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诉讼
人浏览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第一顺序平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
继承
人浏览
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房屋,农村户口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城镇户口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拆迁补偿的多少只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和户口没关系。居民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请问城镇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安置办法?
请问城镇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安置办法?
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后转为城镇户口,再后来我父亲去逝,继承我父亲的农村房屋,并办有房管证。现在农村安置,请问我和我的配偶还有孩子能够得到安置费嘛??我和我配偶、孩
房产继承纠纷
人浏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
房屋租赁知识
人浏览
农村房产证的办理程序自建房产权登记办理:一、申报材料1、计委批准建房的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私有自建房屋除外)。2、规划红线图或总平面图。3、建设工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嫁给具有城镇户口的丈夫后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嫁给具有城镇户口的丈夫后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一方面,张某出嫁到县城,其丈夫李某虽拥有城镇居民户,但由于政策规定不能到男方落户,张某不能落户到丈夫李某家,其依然是农业户口,从户口的角度来说,其依然是原村集体
土地征收
人浏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但是如果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该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其他有权签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吗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吗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父母给孩子买房,父母所持有的付款收据就可以作为赠与证明。只要能证明购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