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进行了二审申请再审,不知道法院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接下来我们还能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吗?

更新时间:2019-06-05 18:19: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一审二审都败诉,判决与事实证据完全不符,我们属于原告方,而且我方有足够的证据。现在我们进行了二审申请再审,但是法院要求的是调解,不知道法院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如果调节仍对我们无利,接下来我们还能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吗?现在我们进行了二审申请再审,不知道法院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接下来我们还能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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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地要求可能不相同,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供参)  
1、再审申请书。(应提交的份数=除申请再审人以外所有其他当事人人数+2,都必须是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函以及核对无误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该公民系当事人的近亲属、工作人员或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相关材料。  
4、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  
5、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以及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即可。)  
6、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的时间,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申请再审期间的,应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2019-06-05 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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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都是凭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如果法律文书没有生效,法院也不会违法执行的。可能你对某些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生效相关规定不了解。建议你到法院当面去咨询一下为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019-06-05 18: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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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是,按照规定,如果是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予调解的。
那么,当事人在起诉过后改变想法想通过调解进行解决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调解呢?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   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
  此外,调解的开始并不都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按照规定,法院调解的具体程序如下:   地点:法庭上;当事人所在地。
  主持:审判人员;合议庭。   形式:原则上面对面;原则上双方提出调解方案。   当事人:调解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注意,离婚案件的原则上需要当事人亲自参加,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   协议:法院会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要求当事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注意:调解结束后,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2019-06-05 18: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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