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有AB兩家劳物公司,我是A劳物公司的员工,签合同二年现在才半年,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更新时间:2019-07-26 11:32: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厂有AB兩家劳物公司,我是A劳物公司的员工,合同二年现在才半年,A劳物公司现在要求我们转签B劳物公司,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赔偿我们厂有AB兩家劳物公司,我是A劳物公司的员工,签合同二年现在才半年,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89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2019-07-26 11:16:4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07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可能涉及工伤认定问题,其工伤认定相应规定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进一下问题可以本律师电话联系。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1][5]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2014年9月1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019-07-26 11:23:0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85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
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1、谈判目标要明确,要涉及实质问题。
经过前几轮的意向谈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目标已十分明确,或经过前几轮谈判的相互探测、摸底,双方对要达成协议的目标比较清楚、比较具体,因此,双方很可能在谈判时很快就进入实质问题的磋商,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投资项目中的利率、期限、宽限期等,这时,双方的协商就是讨论合同条款,所以,都千方百计地发挥各自的优势,运用各策略技巧,取得妥协,达成合约。
2、合同谈判是以法律形式确双方交易的有效性。
谈判如果能进签约阶段,则进入实质性阶段,它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保障性。如果有一方在交易中不执行合同条款,则会以违约的处罚。
正因为如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考虑都十分慎重,决不轻易许诺、妥协、让步。此外,合同谈判都是正式谈判,场合正规,气氛严肃,私下接触不是主要的协商形式。
3、合同谈判人员较为重要。
签定合同要符合法律程序,具有合法性。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以此确保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实现。
合同的成立是以签字的书面形式体现的。要确保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的签签字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
2019-07-26 11:32:2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向企业出租员工━深圳出现首家人力资源代理公司
向企业出租员工━深圳出现首家人力资源代理公司
近日,在深圳国内第一家人力资源代理公司与某集团签订了《人力资源代理协议书》。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员工,可以直接向该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租赁”。据介绍,人力资源代理制最
就业动态
人浏览
员工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能因员工患病而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只有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才能解除,那就是:在规定的医疗期满
劳动法
次播放
公司之股权转让
公司之股权转让
一、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要过半数同意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以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退出该有限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人浏览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
公司关联交易
人浏览
可以要求补偿,我工作年限六年了,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与劳务公司签合同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公司能解雇员工的吗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公司能解雇员工的吗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的,公司不能解雇员工,合同的期限需要进行顺延。如果公司解雇怀孕的员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
劳动法
人浏览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可能涉及工伤认定问题,其工伤认定相应规定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进一下问题可以本律师电话联系。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补偿金按照应得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搬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的内容有:名称决定权、名称使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
人浏览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
知识产权
人浏览
你好具体看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专利是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也称专利技术。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并不等同于知识产权。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知识产权
人浏览
没有达成和解协议,就不存在履行和解协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是指没有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的。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
人浏览
性质相似,但在形式上稍有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达成谅解后共同签署的协议;而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一方出具的谅解文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是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财产本质,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软件使用权由所有人行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软件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软件使用权转移给他人。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保护照片版权:照片所有人可以前往身份证所在地辖区的省版权局相关部门,对要进行保护照片采取作品版权登记,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有效途径,保护作品的版权。
知识产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