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最近遇到了一个问题,想到解雇一个员工,咨询一下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员工?

更新时间:2018-08-01 09:38:5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朋友公司最近遇到了一个问题,想到解雇一个员工,咨询一下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员工?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915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018-08-01 09:26:3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96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18-08-01 09:34: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90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首先,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就您的情况看,单位除了培养费以外不能举证存在其它损失,因此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裁决支付赔偿金的依据不充分。理由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应当支付违约金。虽然有“应赔偿单位因培养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这句话,但同时有“因培养造成的损失”的字眼,我对本条的理解是属于培训费赔偿的约定,后面“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是对培训费赔偿方式的约定,应理解为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3、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要求培训费赔偿必须是用人单位实际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下才受支持。但如您所说的,既然不存在技术培训,当然无需向单位支付所谓的培养赔偿费。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2018-08-01 09:38: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应当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员工发生工伤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才能辞退。例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员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员工
大家都知道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可以得到两倍的工资补偿,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也有可能需要解除一部分劳动合同,这个时候需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人浏览
您好,个人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给您赔偿,除非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
你好!按法律规定,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从第二月起,再多支付你4个月的工资补交5个月的社保。因工作不满一年,经济补偿金半个月的工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公司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员工还在试用期就被公司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要给员工赔偿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除非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合同解除和终止
人浏览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能否因转产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能否因转产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能否因转产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某化工厂由于排放了工业废水废物,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业、停产。经向上级主
解除合同
人浏览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2008.1.1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雇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解雇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搬迁就可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
单位搬迁就可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
单位搬迁就可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单位搬迁就可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问:公司因为生产的需要,将原来在浦东的工厂厂房搬到了嘉定,这样一来原来的员工花在上下班路途上的时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劳动者相应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
劳动纠纷
次播放
1、劳动争议不适用合同法的;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