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年级学生在校抬空的大铁桶上楼梯,不小心摔倒磕破嘴唇出血红肿牙齿松动。学校应付多少责任。
更新时间:2019-05-24 18:26: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小学二年级学生在校抬空的大铁桶上楼梯,不小心摔倒磕破嘴唇出血红肿牙齿松动。学校应付多少责任。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637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请按学生发生伤害的情况自行确定责任的分摊。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请按学生发生伤害的情况自行确定责任的分摊。
2019-05-24 18:21:34
咨询我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56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2019-05-24 18:26:5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幼儿园的小朋友一般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所实施行为的后果所面临的危险,以及日常生活之中的危险因素及危险源毫无认知与辨识能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认定各承担50%责任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侵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洗澡被玻璃划伤 学生学校均担责
1月21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芦溪县某中学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356.70元的40%,计人民币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