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门口开的超市,前段时间被盗了,物业应不应该赔偿我的所有损失?

更新时间:2019-06-09 11:18:1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小区门口开的超市,前段时间被盗了,物业应不应该赔偿我的所有损失?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11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
举例说,北京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法院后索赔成功。
2019-06-09 11:12:0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11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2、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解释》第6条第1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9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二、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盗窃犯罪案件多;重大案件多;重刑案犯多。
2、盗窃价值数额增大。
3、盗窃犯罪的目标或对象发生巨大变化。 公共财产案件逐渐增多、以银行金库等金融机构为盗窃目标的案件增多、入室盗窃增多、盗窃文物古墓品葬案件增多、盗窃领导干部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案件增多、盗窃汽车等机动车辆的犯罪频频发生、盗窃医药案件呈上升趋势、盗窃能源等财产案件增多、盗窃农田水利设施和水文设施案件增多、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增多。
4、犯罪手段不断变化。 有预谋有计划的盗窃犯罪增多、以色情为诱饵进行勾引、趁机盗窃的案件增多、利用高科技手段的智能型犯罪逐渐增多。
5、盗窃犯罪主体发生变化。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共同作案、团伙作案越来越严重、两劳(劳改、劳教)重新犯罪增多、流窜作案十分突出、习惯性和连续盗窃仍然突出、女性犯罪盗窃增多。
2019-06-09 11:18:1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超市偷东西处罚标准
超市偷东西处罚标准
1、盗窃超市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刑事辩护
次播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丢失物品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丢失物品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丢失物品后报警的,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后,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
刑事辩护
次播放
不用承担责任,完全由驾驶该车辆的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
物业管理合同
人浏览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习生失误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实习生失误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实习生失误造成损失,要赔偿。而且如果实习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与实习生的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高空坠物侵权损害赔偿找不到人,可以整栋大楼的所以业主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所有可能的侵权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他们如果不能提供自己不是侵权人的证据,就需要给予损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方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
施工方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
施工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过错导致的损失,则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发包方的过错导致的,由发包方担责;如果
建筑工程
人浏览
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丢失物品,小区物业应否负责
丢失物品,小区物业应否负责
小王住在一个封闭的小区,在小区中有专门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每天小王会把自己的电动车锁在自行车停车处。但是,有一天小王下班把自行车锁在了停车处,早上上班的时候却发现
婚姻动态
人浏览
货物运输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以下几种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小区丢车 物业该不该赔
业主小区丢车 物业该不该赔
市民刘某将汽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结果被盗。刘某认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保管义务,应当赔偿。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收取的是车位租赁费,不同意赔偿。近
合同动态
人浏览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摩托车被盗,小区物业该不该赔
摩托车被盗,小区物业该不该赔
案情简介前不久,开江县新宁镇状元府弟B区肖某投诉称,她于2008年1月住进该小区,同年四月交纳了2007至2008年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去年10月4日晚,其停放在
房屋纠纷
人浏览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
楼上漏水的赔偿楼下住户因漏水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具体的赔偿费用有:修复漏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因漏水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等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您好,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铺租赁合同纠纷应该起诉谁
店铺租赁合同纠纷应该起诉谁
店铺租赁合同纠纷应该起诉店铺租赁合同的相对人。一般为店铺租赁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只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事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物业公司的安保义务源于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条例》只是规定物业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法定义务,并未规定维护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