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经债务人授权住进他的房子其他债务人保全这所房子也想住进来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13:32: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780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代位权的行使: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必要为其限度。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三、债权人的撤消权
1、撤消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2、撤消权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务人的行为须为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作为须在债权成立以后所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3、撤消权行使的方式与效力: 与代位权一样,债权人的撤消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而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 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消,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对于行使撤消权人的效力: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或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涉及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代位权的行使: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必要为其限度。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三、债权人的撤消权
1、撤消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2、撤消权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务人的行为须为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作为须在债权成立以后所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3、撤消权行使的方式与效力: 与代位权一样,债权人的撤消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而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 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消,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对于行使撤消权人的效力: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或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涉及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2019-06-22 13:26:46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139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债务人若是没有偿还债务能力,且房子不是唯一住房,或者房子过大,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房产。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06-22 13:32: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债权人可以住在债务人家里吗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生活中,相信大家肯定见到过一些欠钱不还的人,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当然有的手段就会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为了实现自己的债
债务人
人浏览
债务的保全的类型有两种,一是代位权,二是撤销权。合同法73条规定的是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的保全的类型有两种,一是代位权,二是撤销权。合同法73条规定的是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的保全的类型有两种,一是代位权,二是撤销权。合同法73条规定的是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而不用管他是否跑了,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另外他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死亡留有一定遗产,但无人继承(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目前法律尚无此规定,理论界也少有涉及。第一百三十六条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事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名下无财产无力偿还债务,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