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卖房是否欺诈
更新时间:2024-10-06 09:58:0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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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卖房是否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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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后卖房,若未告知买方,可能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行为指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未及时披露居住权情况,可能导致买方权益受损,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交易。
2024-10-06 09: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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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设立居住权后卖房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提前告知买方居住权情况;2. 协商解除居住权后再进行交易;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双方意愿、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以维护交易公平与合法性。
2024-10-06 0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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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前需处理居住权。操作包括:1. 告知买方居住权详情;2. 协商解除条件,如补偿等;3. 若无法协商,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确保交易透明合法,避免后续纠纷。
2024-10-06 0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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