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开庭结束后,第三方证据才给原告,这个证据有用吗?
更新时间:2024-09-30 10:24:0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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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开庭结束后,第三方证据才给原告,这个证据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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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证据在行政案件开庭结束后才给原告,此证据需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若未及时质证,该证据将不能用于定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证据需具备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并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24-09-30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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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政案件开庭后收到第三方证据,原告可申请重新开庭进行质证,或者在法院允许的期限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具体操作需根据法院规定和案件情况来定,例如,及时与法院沟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
2024-09-30 1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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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案件开庭后收到的第三方证据,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重新开庭质证或提交书面质证意见。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的规定以及证据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证据得到妥善处理。
2024-09-30 1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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