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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临时生活补贴受理对象:1.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2.应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持续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3.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受理条件:1.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生活困难的人员;3.进行失业登记;4.各市、县(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照本法享有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第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依靠自身努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服务。第四条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坚持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的原则。
2024-09-25 1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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