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则应履行承诺。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赔偿后
更新时间:2024-09-03 15:34: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卖方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如果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不能提供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向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要求赔偿;如果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则应履行承诺。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赔偿后,有权向卖方或服务提供商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卖方或者服务提供商使用其平台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卖方或者服务提供商承担连带责任。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384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2024-09-03 15:33:5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647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消费者依照《消费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索赔或要求补偿。
2024-09-03 14:57:19
咨询我
已帮助687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2024-09-03 15:34:0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