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的时候,后来说打卡55天有6000元的新员工津贴。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更新时间:2024-08-18 10:14: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找工作的时候,本来是找人事专员的。面试时说需要在工厂实习35天,然后调到人事岗位。这两个地方不一样。后来说打卡55天有6000元的新员工津贴。现在是他们答应给钱的时候了,但是他们不理人。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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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全部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金额,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工资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书面变更,单方面降低待遇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4-08-18 1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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