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和书记员是否可以不签署法庭调查笔录?
更新时间:2024-08-10 21:32:0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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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庭审笔录不签字可以,但不会影响庭审笔录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2024-08-10 2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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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简易程序,只有一个审判员和书记员也是可以的,若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情况要有至少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出庭,程序上游瑕疵,可以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
2024-08-10 21: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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