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收据,警察局罚款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4-08-10 12:02:0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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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收据,警察局罚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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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警察收罚款不开收据是因为收据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无论是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还是被处罚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最终这些罚款都要全部上缴财政。因此,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可以对罚款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贪污罚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024-08-10 1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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