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买工抵房,售楼部不同意

更新时间:2024-08-08 09:30: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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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售楼部看房,再买工抵房,售楼部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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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售楼部可以先找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行找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同时做为房地产特殊的行业又受到住建部门的管理,依据有法律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业务管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4-08-08 0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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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2024-08-08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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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的
2024-08-08 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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