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送达平台的短信是否被视为送达
更新时间:2024-07-26 03:42:1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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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过被送达人同意才能使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目前大部分的法院开通了法院送达平台,其中短信送达也是其中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短信内容中的原告及案由确实属实,大概率是真实的。一般来讲,法院不会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只采取短信送达这一种方式。可以等待法院的后续通知,或者去法院立案大厅查询。开庭时间已经通知,仍然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即使开庭审理以后,只要法院没有判决,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024-07-26 03: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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