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死亡证明,能不能重新入户?
更新时间:2024-07-15 10:01:4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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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人没死,被申请死亡证明,能不能重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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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假死重新办户口:是违法的。以下情况中原有户口被注销的,可以重新恢复登记:一是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二是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向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三是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后,应当持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证明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四是被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审批后,办理恢复户口登记。五是公民因下落不明已被公安机关核准注销户口的,当失踪公民被寻回或者查明其下落时,应当及时恢复其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2024-07-15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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