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她用死威胁,有没有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07-15 04:47:4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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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和女朋友分手,她用死威胁,请问她自杀我有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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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或者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纠纷,其中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其自杀或者刺激其自杀,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则己方有义务阻止,并且及时报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7-15 04: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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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2024-07-15 04: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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