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拖走,要车主自己拿
更新时间:2024-07-14 15:38: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电动车被拖走,要车主自己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230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出了事故车被交警拖走,在交警完成事故调查后就可以通知取车了。通过交警与对方协商解决后,凭处理完的凭证就可到车管所拿出车;若未达成调解可通过诉讼处理,只要事故赔偿处理清楚就可拿出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07-14 15:37:4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