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哥做了一个土地确认。我们怎样才能分开?
更新时间:2024-07-13 14:50:2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两兄弟本来是两个户口,但是我哥做了一个土地确认。我们怎样才能分开?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4/lawyer1.jpg)
已帮助1622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土地确权兄弟间的分割:1、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则让人民政府来处理。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那么就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从接到处理结果通知的当天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土地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024-07-13 14:50: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http://wl01.lawtimeimg.com/ltimg/zhishi/105000/1679449635775_1658365841258_220wh220.jpg)
土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
负责土地确权的部门是乡镇或者县级以上的政府单位管理。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管理部门身为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承办权的工作,
土地管理
人浏览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可以分开办理户口本,到当地户籍室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具体来说,土地纠纷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兄弟俩的土地确权证能分开。一般情况下,兄弟俩土地的权属证明是能分开的,只要兄弟之间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协商达成一致,不过分开后必须要去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您好,可以确认到实际土地使用人的名下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