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丢了存折,我去银行检查了一下。但我说我找不到取款和存款记录。我说电脑找不到他们。是否还有钱?
更新时间:2024-07-13 12:34:0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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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了存折,我去银行检查了一下。但我说我找不到取款和存款记录。我说电脑找不到他们。请帮我。我怎么知道我是否还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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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定期存折丢了,当事人只要补办存折就可以取款。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首先查询原存折账号,然后再在柜台正式办理挂失存折,之后持挂失单和身份证补办存折,就可以取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024-07-13 12: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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