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土地还给土地。我能把欠的钱还给土地吗?我想要利息吗?我应该给别人吗
更新时间:2024-07-08 22:48: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用承包地偿还债务,但现在还没有偿还欠别人的钱。我想把土地还给土地。我能把欠的钱还给土地吗?我欠别人的钱。我想要利息吗?我应该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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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4-07-08 22: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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