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那么,是否有相关规定来解释如何保护其权利?
更新时间:2024-07-08 13:48: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开发商私下在业主的公共区域建造房屋。业主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综合执法局表示,它属于街道管理,街道表示街道没有执法权。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来解释如何保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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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2024-07-08 13: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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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2024-07-08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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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可持房产竣工验收的各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的设计图纸原件和复印件、房产销售许可证、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法律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诉。如不能解决。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4-07-08 13: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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