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划伤逃跑,可以撤销吗?
更新时间:2024-07-08 11:54: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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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划伤逃跑,对方报警后和解。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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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私下和解了,需要到受案的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但是否会被批准,需要受案的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有的案件可以撤销,有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扩展资料: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024-07-08 1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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