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因为诉讼被查封了!会不会强行执行拖走?
更新时间:2024-07-08 06:14: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车因为诉讼被查封了!会不会强行执行拖走?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493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车辆,要申请执行人自己找拖车拖,还要自己找地方保管是正常的因为,人民法院执行庭,只负责落实强制执行的措施,不承担拖车和找地方保管车的费用的。这些费用一般由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先垫付,在车变卖时,向执行庭要求在卖车款里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4-07-08 06:14: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