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如何规定轮休
更新时间:2024-07-07 21:58:0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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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如何规定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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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轮休制指休息时间不是固定的周六或者周日,而是根据排班表轮到哪天休息就休息的。这种情况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变化性。劳动法对轮休的规定是轮休一般是周末加班,在其他时间安排休息的意思。一般轮休的方式是:每月每人可轮休的天数为2天。原则上,既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次补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可向部门主管以上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轮休人员既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在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24-07-07 2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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