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从未给予住房改革,现在该单位想免费收回该单位如何给予补偿?该单位没有给予住房改革
更新时间:2024-07-07 16:56: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世纪80年代福利分房的公共住房,该单位从未给予住房改革,一直居住。现在该单位想免费收回该单位如何给予补偿?20世纪80年代福利分房的公共住房,该单位没有给予住房改革,一直居住,现在该单位想要免费收回该单位如何给予补偿,想要免费收回该单位如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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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收回不一定需补偿,如果当事人已经取得单位福利房的产权,有房产证的,福利房被收回,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获得补偿;如果是只有使用权,是承租的关系,那么是不需要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三条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4-07-07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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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房屋属于单位性质的公租房。单位对该房屋的处置具有主动权,如单位就房屋的处置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有批示,按批示办理
2024-07-07 16: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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