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去工作,丈夫有权知道
更新时间:2024-07-07 10:53: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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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去工作,不告诉丈夫在哪里工作,丈夫有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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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打工能离婚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7-07 1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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