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借了1000元的债,法院接受了吗?
更新时间:2024-07-07 09:40:3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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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借了1000元的债,不能回去,法院接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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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来判决案子,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已还钱事实,借款者可能会败诉,需要再还一次钱。2、建议提交已经还了借款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看到还钱的人的证人证言,出借人跟借款者之间的短信往来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已经还钱的反驳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2024-07-07 09: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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