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过户后在法律上我们还能享有使用权或出租权吗?是否有一半的产权?若多年后我们想变更回房屋产权还可能吗?
更新时间:2019-05-01 10:22:5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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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019-05-01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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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2019-05-01 1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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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19-05-01 1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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