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以视频威胁,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果不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多可以要多少

更新时间:2019-05-03 18:03:39人浏览
问题描述:
被人以视频威胁,言语恐吓而构成的强奸,只有视频和微信聊天记录截屏,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果不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多可以要多少,被人以视频威胁,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果不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多可以要多少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82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法律规定,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可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19-05-03 17:41:4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36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2019-05-03 17:50:17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18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
2019-05-03 18:03:3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04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在接受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对方是否涉嫌构成强奸罪的事实的和证据进行调查,如果虽有初步的证据,但尚不足于可以证明对方构成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就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所以,当事人被强奸后,应该尽量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并在第一时间内报案,只有这样才可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以确保能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19-05-03 17:59:5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第四十六规定的情形是无法要求赔偿的。但法院也会根据原告的具体要求进行一定的自由裁量。婚姻法第
离婚
次播放
取证的方式和种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音像制品及视听资料等。符合情节严重的要件就可以起诉。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需要从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录音录像成为法院认定的证据应具备哪些条件
录音录像成为法院认定的证据应具备哪些条件
录音录像成为法院认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
诉讼
人浏览
积极搜集证据,法院起诉维权。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上诉能增加证据吗
民事诉讼上诉能增加证据吗
民事诉讼上诉可以增加证据,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诉讼
人浏览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离婚需要以下证据:1.悔过书;2.报警记录;3.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4.被打伤的照片;5.当事人的陈述。家
离婚
人浏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的七大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的七大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有何要求?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
离婚诉讼
人浏览
起诉离婚一般要多少钱,1、诉讼离婚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那么诉讼费是50元,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按财产的总数的比例计算。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提起违约之诉,原告方须举出哪些证据?
提起违约之诉,原告方须举出哪些证据?
诉讼就是双方当事人证据的较量。一方提起诉讼,其必须对其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进行证明。对于违约诉讼而言,原告方必须对下列事实作出证明:1、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
合同诉讼
人浏览
你好,涉嫌刑事犯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重伤3-10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
离婚
人浏览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那么,家暴的证据有什么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家暴录音离婚能作证据吗
家暴录音离婚能作证据吗
家暴录音离婚可以作为证据,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并且证
离婚
次播放
起诉恐吓罪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恐吓罪需要什么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
诉讼
人浏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在接受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对方是否涉嫌构成强奸罪的事实的和证据进行调查,如果虽有初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整容医疗事故证据要收集哪些
整容医疗事故证据要收集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
医疗纠纷
人浏览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