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女婿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更新时间:2024-07-04 08:20:2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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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性的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但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女婿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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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4-07-04 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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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没有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话,婚后一方的财产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7-04 0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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