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地的明确定义
更新时间:2024-06-09 19:54: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关于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地的明确定义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3/lawyer1.jpg)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704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地一般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024-06-09 19:51:5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4/lawyer3.jpg)
已帮助561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诉讼离婚案件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选择时需考虑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以确保法院具有管辖权,从而顺利推进离婚诉讼程序。
2024-06-09 19:52:04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2/lawyer2.jpg)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96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诉讼离婚案件,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有住所地,则向住所地法院起诉;若无住所地,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两者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确保选对法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确保选对法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2024-06-09 19:54:0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按如下方式确定:一般情况下,确认管辖法院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您好,起诉离婚您需要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长时间6个月左右,建议将双方具体财产情况、子女情况咨询律师,再进行起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一般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离婚案立案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状。2、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出轨的照片、录音录像。3、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4、双方当事人资格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