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签署劳动合同,下班路上遇到车祸脾脏出血需要摘除,可以以工伤索赔吗?

更新时间:2019-04-18 13:05: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下,我弟弟在一家咖啡店工作,但是没签署劳动合同,下班路上遇到车祸脾脏出血需要摘除,可以以工伤索赔吗?但是没签署劳动合同,下班路上遇到车祸脾脏出血需要摘除,可以以工伤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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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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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与旧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章第8条第9项amp;quot;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amp;quot;的规定相比,去掉了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途径及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两个条件,扩大了工伤的适用范围,减轻了受伤职工的举证责任。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二OO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本条例实施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2019-04-18 1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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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职工可依法主张赔偿权利,劳动争议律师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签订合同十分必要。应在入职时,向其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就此而辞退员工,他们则可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2019-04-18 12: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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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在我国是属于政府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怎么办?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
(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公司自建立用工关系满一个月都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
  ① 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当中会有一种情况,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导致的劳动合同的未签订,那么此时劳动者是无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② 未签订过具备劳动合同内容的入职登记表。
 一般的入职登记表只是简单的做了下入职的登记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单位利,入职登记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在法律适用上,这样的入职登记表的效力是等同于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2019-04-18 12: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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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
2019-04-18 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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