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又没宣告破产,一直拖欠职工工资,目前老板(法人代表)想跑路,这算违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02 22:25:0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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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又没宣告破产,一直拖欠职工工资,目前老板(法人代表)想跑路,这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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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有罪,是一个错误的观念。目前绝大多数跑路的老板就是因抱有这样观念而盲目地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
《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导致破产的原因很多,老板如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层,第二,该违反必须是又人起诉,第三,该起诉又被法院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认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必然的刑事责任。
因此所谓的坐牢后果几乎很少出现。但,因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则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及时申请破产而导致企业职工、社保和税收、其他债权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则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必然增加。
破产申请是一个及时有效的止损途径,是确保各个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权利最大化的最为高效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2019-05-02 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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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一、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破产人的董事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董事因其管理公司财产的过失造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1款对此也加以明确: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来说,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来集体确定分配方案,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  
三、破产宣告对第三人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不仅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能对相关的第三人也发生相应的效力,影响他们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
2019-05-02 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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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2019-05-02 2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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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的失误或疏漏,不仅会使企业亏损,经营资金不能增值(获取利润),还会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企业的财务管理薄弱,多数企业处于事后算账阶段,企业的财务活动缺乏管理或少管理。
(一)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资金沉淀 资金沉淀是指资金停滞在周转的某一阶段,不再循环周转。 在生产经营上还存在沿用粗放型经营的方式,即通过资本性投入,靠增加产量来降低成本。当大量产品滞销积压时,又以简单的促销手段,使企业营运资金周转停滞,资金成本上升,逐步形成“资本支出→增产→增销→资金沉淀→贷款增加→利润减少”的恶性循环,企业的生产效率水平,工作质量水平,经营决策水平缺乏效益意识。
2019-05-02 2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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