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都在外地,户口是乡下的,想办离婚,请问回到市里就可以办吗
更新时间:2019-04-23 20:57: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都在外地,户口是乡下的,想办离婚,请问回到市里就可以办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344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19-04-23 20:32:14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26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9-04-23 20:34:59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601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后户口回原籍分财产: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原来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拆迁安置房还是个人财产。原来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双方一般对半分割。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原来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拆迁安置房还是个人财产。原来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双方一般对半分割。
2019-04-23 20:57:2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我们在结婚之后,一般都会将户口迁移至常住地区,这个地区往往就是和原籍不同的地区。但是当离婚的时候,就有人想要将户口去迁回原籍,这样的迁移是国家所允许的吗?下面就
离婚咨询问答
人浏览
家暴是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他不悔过的话就跟他离婚,否则女方会不断受到伤害,靠女方一个人无法维系婚姻。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离婚的时候除了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还有就是相应的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女方的户口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女方的户口迁回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
离婚诉讼
人浏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小孩满18周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陕西:行政执法证件可在市里办
核心内容:陕西省法制办明确就新一轮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将取消了行政执法人员纸质资格审查环节,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权交给设区市法制机构,对急需办证的
行政动态
人浏览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满足家庭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是购房产生的债务,而婚前购买的房子等婚后共同使用但房产还是属于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通俗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除了可以迁回原籍或者是迁到经常居住地外,还有两种方式。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买房要了解的户口问题(一)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而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