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债权质押登记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3-23 13:40: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未办理债权质押登记如何处理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214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
1、债权是债权人合法所有的;
2、质押债权经债务人同意;
3、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
4、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了出质登记。自质权出质登记时质权就依法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债权是债权人合法所有的;
2、质押债权经债务人同意;
3、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
4、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了出质登记。自质权出质登记时质权就依法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3-23 13:40: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车抵押出去被卖了,需要去贷款公司主张赔偿损失。抵押车逾期被卖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如果车辆出卖价款合理,购买方不知道这是抵押车,并且已经交付了的,当事人不能要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办理债权质押登记如何处理
债权质押在民法典当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明是否需要办理登记,那么,未办理债权质押登记如何处理?一般债权是否可以质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
权利质押
人浏览
未办理债权质押登记怎样处理
对于一些事物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一般来说是动产,但是对于一些权利的话,也是可以设立质押权的,这个主要就是看权利的性质,对于债权也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但是想要设立质押
债权质押
人浏览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