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对象分手了,他告我强奸有用吗
更新时间:2024-03-19 14:22:0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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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前对象分手了,他告我强奸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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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第一次性行为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但事后没有告发,后来一方又多次自愿与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被害人后,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发生性行为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双方先是通奸,后来一方不愿继续,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以暴力等进行胁迫,强行与一方发生性行为的,定为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第一次性行为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但事后没有告发,后来一方又多次自愿与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被害人后,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发生性行为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双方先是通奸,后来一方不愿继续,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以暴力等进行胁迫,强行与一方发生性行为的,定为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3-19 1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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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你是否真的强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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