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人怎么样才能知道执行人什么时候有钱?

更新时间:2019-04-13 17:06: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人怎么样才能知道执行人什么时候有钱?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44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2019-04-13 16:52:07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66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2019-04-13 16:56:0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01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19-04-13 17:05:0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02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
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
《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在此需要提醒我国涉外仲裁当事人,在考虑到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最好委托申请执行地的在此方面有经验和有能力的律师予以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事宜。
聘请一位好的代理律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把握得当,使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时间大为缩短。相反,如果代理律师在关键问题上处理不当,也容易使仲裁裁决得不到承认和执行。
2019-04-13 17:06:0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查封房产后怎么执行
查封房产后怎么执行
查封的房产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房
诉讼
人浏览
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形下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文书生效执行前可申请财产保全吗
法律文书生效执行前可申请财产保全吗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诉讼
人浏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财产保全后怎样处理
财产保全后怎样处理
财产保全怎么处理,要看哪一方胜诉了,如果是申请人胜诉的,被保全人不履行判决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如果被保全人胜
债权债务
次播放
只能说存在这种可能,要看你的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赔偿所有债
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
可以向正在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赔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的申请人应当在执
执行论文
人浏览
你好!已经判决了是吗?也申请法院调查名下没有资产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于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执行论文
人浏览
您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执行和强制执行?
什么是执行和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对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或者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裁定中规定的义务,另
先予执行
人浏览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执行查封房产中有执行异议的怎么办
执行查封房产中有执行异议的怎么办
执行查封房产中有执行异议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诉讼
人浏览
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最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房子不能强制执行卖,法院申请的强势执行到底是执行什么?
离婚后房子不能强制执行卖,法院申请的强势执行到底是执行什么?
法律咨询:A与B离婚,法院判房子归A所有,赔偿一半房财的费用给B。期限为两年,现在两年就要到了(还差两个月)。A一直没有钱赔偿给B,现在B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说
离婚纠纷
人浏览
先予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
先予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
先予执行不可以强制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
诉讼
人浏览
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予执行受理后多久执行
先予执行受理后多久执行
先予执行受理后立即进行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
诉讼
人浏览
可以向执行局提供上述线索。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