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拖欠银行欠款,确实无力偿还后,但并不是不还,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全部还完这样会不会避免查封和影响孩子未来?
更新时间:2024-01-27 20:20: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拖欠银行欠款,确实无力偿还后,但并不是不还,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全部还完,他的名下有一处房产和车辆,房产是一家三口唯一的住房,车子的话也是作为目前做生意还钱的一个工具,这种情况房产和车辆会不会被法院查封?如果和妻子办离婚,把房子和车子全部给妻子,孩子也给妻子,这样会不会避免查封和影响孩子未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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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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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无力偿还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1-27 2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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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2024-01-27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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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因欠钱被起诉,属于其个人债务的,一般不会影响其配偶和孩子。但如果法院判决丈夫还款,丈夫一直拖欠不还,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话,对妻子和子女等将会产生严重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1-27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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